三大生活圈


中華民國99年
西元2010年底:

具體而言,我們的國土規劃將以建構「北台灣」、「中台灣」、「南台灣」三大生活圈為目標,以台北都會區、台中都會區、高雄都會區為核心所形成的三大生活圈內至少有一個直轄市,但並非只能有一個直轄市,而可能包含二到三個直轄市,只要這些直轄市之間可以構成綿密的生活網。

與此三大生活圈平行的概念,則是由各相鄰縣市政府合作而形成的「發展區域」,如「桃竹苗區域」或「高屏區域」,而每個發展區域都具有地方特色,宛如國土之內的次級系統。如此,在國際競爭上,台灣是以一個內涵豐富的整體進行競逐;而在國內發展上,則充分維持多元特色並兼顧公平正義原則。

「生活圈」的形成,乃是長期社會經濟演變的自然結果,不是任意性的行政作為所能創造。政府的角色,在於透過行政區畫的調整、賦稅制度的改革、以及區域發展計畫的補助,協助生活圈既有的正面機能進一步發揮,而阻礙發展的負面因素則逐一排除。我們所追求的最高理想,就是讓每一個台灣人民都能享受舒適、幸福,而且具備文化與生態品質的生活。


七個發展區域


而在區域發展上,則以縣市改制為契機,朝向「北基宜」、「桃竹苗」、「中彰投」、「雲嘉南」、「高屏」、「花東」、「澎金馬」等七個區域的均衡發展。

在這七個區域之中,「北基宜」、「中彰投」、「高屏」人口稠密、都市化及現代化程度較高,可以成為台灣與國際直接接軌的門戶。「桃竹苗」具備高科技產業發展能量及客家文化傳統,「雲嘉南」具備精緻農業基礎及傳統文化特色,若能順利推動區域治理整合,將有很大的發展前景。

至於「花東」及「澎金馬」,雖然人口相對稀少,地理位置偏遠,不具備都市化及工業化的有利條件,但因為擁有其他區域無法媲美的自然景觀,以及鄉村生活的悠閒環境,正足以發展出具有高附加價值的觀光產業,成為國內外休閒遊憩的首選。

在這次改制作業中,花東地區及離島縣市雖然沒有提出申請,但政府將主動規劃制定「花東地區發展條例」(名稱暫定),並落實既有的「離島建設條例」,除了投注經費協助地方政府建立特色產業之外,並完備其醫療、教育、社會福利、偏遠地區交通等輔助體系,務使人人都能享有舒適、尊嚴的生活。

原住民同胞的特殊處境與需要,也是國土規劃中極為重要的一環。我們將在「尊重原住民文化、維護山地鄉生態、協助各部落發展」的原則下,制定符合原住民同胞利益的特殊條例,讓台灣原住民族看得見文化保存發展的前景,以及生活品質的確實保障。

國土規劃乃是提升國家競爭力的基礎,而縣市改制則是配合國土規劃的行政作為。我們相信這次改制所嘉惠者,絕非只限於核定改制的縣市,而是全體台灣人民。而「三大生活圈、七個發展區域」的規劃,更可以顯示政府不只重視北部地區,也重視中部與南部地區;不只追求國際競爭力,也重視國內區域均衡發展。我們期待順利改制為直轄市的地方政府,都能透過資源的整合,帶動各區域的整體發展,共同提升台灣的國家競爭力。


最終縣市調整
在本次直轄市升格審查中,通過
1.台北縣單獨升格、台中縣市合併升格、台南縣市也以歷史文化地位獲准合併升格、而高雄縣則併入原本已為直轄市的高雄市

但依內政部次長林中森表示,前天內政部的升格審查會有委員主張,同意台北縣升格的同時,也希望未來仍能走向同屬大台北的北北基合併,這項建議後來成為審查會的共同建議。

(以下資料統計自
2010年8月之PChome人口統計電子報)
整併後之直轄市  面積/km2  人口
大台北(北北基合併後)
 2457.13  6869480
台北市  271.80  2602868
新北市  2052.57  3880743
高雄市  2946.27  2770682
台中市  2214.90  2639905
台南市  2191.65  1873571


故在北北基合併為大台北市後,全國將有台北、高雄、台中、*2.台南四大直轄市。

另有桃園縣
、新竹縣市、苗栗縣、彰化縣、南投縣雲林縣、嘉義縣市、屏東縣、宜蘭縣台東縣、花蓮縣、澎湖縣、金門縣、連江縣共16縣,一級行政區共20個,較現行減少5個。

至於此次尚未核定為直轄市的
3.桃園縣,由於其人口增長迅速,再加上桃園航空城建設的展開,預期不久後即可準用直轄市或升格為直轄市,惟必須規劃整合桃竹苗地區科技研發及產業優勢,並著重地方文化特色,以促進「桃竹苗」區域的整體發展。

*  1.北北基合併前,原台北縣暫稱新北市
    
      2.台南縣市原擬升格後改稱台南府市,
在內政部邀集相關縣市決議後,決定升格後
         仍名
台南市」

      3.桃園縣於未來不久有希望準用或成為第五個直轄市


全國鄉鎮市整併
中華民國98年7月2號行政院會正式核定通過縣市改制升格案,內政部長廖了以表示,配合國土規劃與行政區調整,全國368個鄉鎮市區,未來將整併為100至150個之間,整併之後的鄉鎮市區將以20萬到30 萬的人口數為基準。

而配合升格改制作業,行政院長劉兆玄則指示,內政部、財政部要儘速推動「財政收支劃分法」、「公共債務法」、「行政區劃法」、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」、「地方制度法」的修正,而縣市改制過程中所面臨的法規適用、行政區域調整、公務人力調整、財產移撥等行政準備工作,也要開始作業。劉兆玄強調,務必要於民國99年12月25日如期完成改制。

PS:
全文整理自行政院政策說明及相關部門公開發言,未來是否變化仍需看政府政策決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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